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科网安)9月5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针对此前执行异议之诉的再审申请,最高法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北京中宏瑞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申请,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解除涉案房产查封的二审判决效力。
本次诉讼的争议焦点为能否排除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1516-15地块上5#办公商业楼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查封执行,案件本身不涉及具体金额,与公司当期损益无直接关联。电科网安在公告中明确表示,目前涉案房产的开发商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北京网安需在破产程序中通过诉讼或和解等方式主张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利,最终权益实现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目前暂无法确定。
回溯本次诉讼的完整时间线,该执行异议之诉已历经多轮司法程序:
| 时间节点 | 诉讼阶段 | 核心结果 |
|---|---|---|
| 2019年2月 | 一审立案 | 北京网安向北京二中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2019年4月 | 一审判决 | 北京二中院驳回北京网安全部诉讼请求 |
| 2025年10月 | 二审判决 | 北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解除涉案房产查封 |
| 2026年7月 | 再审立案 | 最高法受理中宏瑞德中心的再审申请并启动审查 |
| 2026年9月 | 再审审查裁定 | 最高法驳回中宏瑞德中心的再审申请 |
最高法在裁定中明确,经审查认定北京网安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就案涉房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中宏瑞德中心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因此依法予以驳回。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电科网安及旗下主体的未结诉讼仲裁事项整体情况如下:
| 主体身份 | 案件数量 | 合计标的金额 | 核心大额案件情况 |
|---|---|---|---|
| 原告 | 8件 | 4233.36万元 | 子公司成都卫士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诉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21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39% |
| 被告 | 9件 | 374.07万元 | 无单独披露的大额案件 |
针对破产程序中的权益推进事项,电科网安提示,金丰科华破产程序的整体化解和解方案自2022年形成草案初稿后,目前仍存在多重不确定性:方案需取得购房人、抵押权人、普通债权人等多方主体认可,能否提交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后能否获得法院认可均无明确时间表,同时相关方参与意愿、诉讼地位等客观情况的变化也可能影响破产和解程序的最终落地,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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