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李晋、董事吴志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亚蕾的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2019年至2021年,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65902640.59元、160688291.80元、263632076.14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8.75%、13.12%、16.23%。元道通信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证监会决定对元道通信处以2.3884亿元罚款,对李晋处以75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曹亚蕾处以600万元罚款并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吴志锋处以3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