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五指山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以及我市关于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现将选民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时间
2026年8月24日开始。
二、选民登记对象
至选举日(2026年11月10日)年满18周岁,即2008年11月10日24时之前出生的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选民登记原则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不得重复登记。
四、选民登记办法
(一)选民登记一般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选区进行登记;
(二)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地选区登记;
(三)户籍在本市但在外地务工、经商、学习、旅游等情况的人员,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协助联系登记;
(四)非五指山市户籍的人员,如已在本地实际居住但户籍尚未迁入,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可在现居住地办理选民登记;临时在五指山市务工、求学或居住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五)驻五指山市军警部队的现役军人和参加军队选举的其他人员,在部队选区参加市人大代表选举。
五、选民登记方式
实行选民主动登记和登记人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
六、选民登记地点
凡属于上述登记对象的公民,都应在规定的选民登记时间内,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到所在选区设立的登记地点进行选民登记或者积极配合选区登记员做好选民登记。
七、选民名单公布
选民名单确认后,将于2026年10月21日之前张榜公布。选民如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的,应及时向本选区或选民小组反映,予以纠正;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五指山市选举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来源:五指山市选举委员会
编辑:吴荣莹
审核:王锦翠
值班主任:王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