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 *ST宝馨(002514.SZ)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涉及 连云港(601008.SH)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公司的纠纷案件,公司作为被告一审被判给付原告欠款1957.04万元及利息(以1957.04万元为基数,从2025年11月26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7.46万元。本次诉讼尚处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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