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01,证券简称:利源股份)12月6日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司近期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再审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涉及4件撤诉案件、5件再审案件及1件新的买卖合同纠纷和解事项,相关案件合计涉及金额3796.72万元。
公告显示,利源股份此前已就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多次进行信息披露,涉及原告包括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近日,公司收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最新法律文书,主要进展如下:
在已披露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4件案件已撤诉,诉请金额合计239.35万元;另有5件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该5件案件诉请金额合计1053.46万元,此前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赔偿金额合计63.52万元,二审判决结果维持一审不变,目前部分被告已就该5件案件提起再审。
此外,公司还披露了一项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新进展:1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金额2503.91万元,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法院已就该案件作出《民事调解书》。
公司表示,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均为公司重整前事项,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权利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公司同时提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 案由 | 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情况 |
|---|---|---|
| 买卖合同纠纷 | 2503.91 | 1件,双方已达成和解,已由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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