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开勇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清晰列明了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具体处罚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内河通航秩序管控要求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当事人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其他内河航行参与者敲响了严守航行规则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王开勇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4038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001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王开勇,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4038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0017,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镇江海事局。本次处罚公示既体现了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航行违规行为的常态化监管力度,也向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了严守航行规则、保障内河通航安全的合规底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开勇成立日期2010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开勇,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剑阁县开封正林市场。
事件点评
本次镇江海事局对个人王开勇的航行违规处罚,是内河海事监管常态化落地的具体体现,严格依规执行处罚,既督促航运从业者强化航路规则合规意识,也为内河航行安全筑牢基础,相关公示也为全行业合规操作提供了明确警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