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赵文东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被大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机构严格落实海上通航秩序管控要求、严肃查处航行违规行为的典型公示案例,相关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海事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赵文东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1200003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壹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2102*******001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赵文东,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00003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壹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2102*******0018,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大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所有海上航行活动参与主体,需严格遵守各特殊通航区域的专项航行规则,共同维护海上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赵文东成立日期2013年5月21日,法定代表人赵文东,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西华县李大庄乡闫楼村。
事件点评
本次大连海事局对涉事个人赵文东作出2.31万元海事航行违规处罚,系针对船舶在重点管控水域未遵守特殊航行规则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两部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作出,将督促航运相关经营主体强化从业人员航行规则培训,补齐海上航行合规短板,规避同类违法风险,助力海上通航秩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