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56、200056,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12月6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的一起涉案金额达3.62亿元的诉讼事项已由法院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公告明确,此次撤诉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诉讼基本情况回顾
据公告披露,该诉讼源于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作为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管理人)此前以"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为由,将皇庭国际及子公司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一并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公司曾于2025年8月22日就该诉讼事项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诉讼进展:原告未预交诉讼费导致撤诉
本次进展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渝05民初120号。根据裁定内容,因原告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申请缓交未获批准且仍未预交诉讼费用,法院依法裁定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对公司经营及财务影响明确
公告强调,本次诉讼事项因原告撤诉终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构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公司表示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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