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集团控股:发布公司通讯收取方式选择回条】
南华集团控股公告称,公司发布公司通讯收取方式选择回条,股东可填写回条选择以电邮通知方式接收公司通讯发布提醒,需提供有效英文正楷电邮地址;若未提供或地址无效,将收到印刷版通知信函。联名持股需由股东名册首位股东签署方为有效。该指示持续适用,直至股东向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发出书面或电邮通知更改。公司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报、中期报告、会议通告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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