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58,证券简称:悦康药业)12月6日公告获悉,为推进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公司已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并修订、制定了27项内部治理制度,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定H股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上市日起生效
公告显示,基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需要,悦康药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该《公司章程(草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于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在生效前,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据了解,《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修订、制定27项内部治理制度,8项需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H股上市合规要求,悦康药业同步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修订与制定。根据公告,本次共涉及27项制度,其中制定2项、修订25项,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工作、募集资金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
| 制度 | 修订/ 制定 | 是否需要股东 大会审议 |
|---|---|---|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 制定 | 是 |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制定 | 是 |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 修订 | 是 |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修订 | 是 |
|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 修订 | 是 |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 修订 | 是 |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 修订 | 是 |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草案) | 修订 | 是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 修订 | 否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 修订 | 否 |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 修订 | 否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 修订 | 否 |
| 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 | 修订 | 否 |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 制定 | 否 |
| 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 | 修订 | 否 |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 制定 | 否 |
| 舆情管理制度(草案) | 修订 | 否 |
|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 制定 | 否 |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等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外,其余26项制度均自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现行制度继续适用。
公告同时指出,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投资者可留意查阅。此次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的调整,标志着悦康药业H股发行上市的筹备工作迈出关键一步,为后续合规运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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