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浙江象山县荣宁船务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违法行为,被宁波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11日正式生效。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浙江象山县荣宁船务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790E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12090035-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波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浙江象山县荣宁船务公司,其违法事实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12090035-1-2,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790E,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宁波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相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义务,主动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规,避免因合规疏漏影响自身正常运营。
天眼查数据显示,浙江象山县荣宁船务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法定代表人胡余永,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定塘镇宁波站村。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象山县定塘镇宁波站村集体经济组织 | 100% | 60 | 1994-03-01 | - |
综合点评
本次象山县荣宁船务因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被宁波海事局罚款3000元,属于海事监管领域的轻微违规处罚。该事件警示公司需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进出港报告要求,及时补全内部船舶运营合规流程,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信用惩戒或运营限制,保障日常航运业务合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