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宾艺苑)为切实满足住房困难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扩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快推进房源配售,促进供需平衡,南宁市于11月28日印发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2月1日起施行,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等进行调整,降低准入门槛。
《通知》从户籍、收入、社保、年龄等方面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一是扩大保障范围。将保障对象中原“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镇户籍家庭”调整为“本市户籍家庭”,消除城乡户籍限制,使更多本地家庭纳入保障体系。二是降低准入门槛。包括取消所有申请家庭收入条件限制;放宽社保条件,取消本市户籍家庭社保条件,将公共服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引进人才等其他类别家庭社保缴纳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3个月;单身人员申请年龄下限从年满30周岁降低至达到法定婚龄,更好地支持年轻人才、新市民等群体的安居需求。三是优化选房规则。明确无房户家庭在选房入围排序上优先于有房户家庭(指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优先保障无房户家庭的需求;取消1人户家庭报名户型的限制,允许其根据实际需要报名3房及以上户型,但明确该类家庭报名3房及以上户型的,入围选房排序在2人及以上家庭之后,以平衡不同规模家庭的选房权益。
今年1月份,南宁市开始受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6月份推出相关房源,社会反响热烈,取得良好开局。为顺应群众期盼,促进房源供需更好匹配,南宁市对原有准入政策进行了系统评估,参照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优化调整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管理有关政策。“本次政策优化调整的核心目标,是让政策红利覆盖更广泛的工薪收入群体。”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韦伟介绍,本次政策优化调整主要目的是回应民生期盼,通过降低门槛,切实解决更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需求,以及促进供需匹配,通过优化规则,提高现有房源的配售效率。同时,强化精准保障,将保障范围延伸至全市户籍家庭,并优先满足无房户家庭的居住需求。调整的核心思路是“降门槛、扩范围、优规则”,确保政策更加公平、包容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