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是老旧小区居民关注的大事。小黄庄前街2号院的居民反映,申请旧改的其中一个前提是小区有正规物业,可他们这个小区虽地处朝阳,产权却归东城,“跨区”让引进物业、申请旧改成了一本“糊涂账”。
盼旧改多年却没着落
居民李先生说,小黄庄前街2号院建成于1990年前后,早已患上诸多“老年病”。多年来,大家多次呼吁旧改,“明明符合旧改的年限标准,又有各类问题亟待解决,可就是盼不来旧改。”
据了解,小黄庄前街2号院共3栋居民楼,地处朝阳区和平街街道小黄庄社区,其中1号、2号居民楼产权单位为东城区住建委,3号楼产权单位为东城区卫健委综合保障中心。3栋楼都是“地处朝阳但产权单位属东城”。这也成为小区申请旧改的最大“堵点”。
以2号楼为例。早在2023年,居民便咨询了旧改相关问题,而属地和产权单位给出了两份截然相反的答复。东城区的产权单位回复称,各区政府是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旧改问题应咨询朝阳区。而朝阳区属地街道则回复称,产权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为该楼出具老旧小区整改方案并进行改造申报。
想引入物业无人牵头
难以引入正规物业管理也是小区无法申请旧改的一道门槛,追根究底,仍是“跨区”所致。
仍以2号楼为例。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该楼原本是产权单位的职工宿舍,后经房改售房实现商品化转型,但尚有六七套房屋仍属于直管公房,由产权单位出租。因此该小区目前仍然由产权单位自管,并将管理权委托给东城区京诚集团东和房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公司”)。然而,东和公司只负责自来水管道维修、灯泡更换等付费户内维修,公共区域的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均不在其管理范围内,垃圾清运等工作全依赖街道应急队伍兜底。但是,按照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在进行综合改造前,需要先进行综合治理,其中一项便是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
既然如此,为何该小区至今不引入正规物业?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要引入新物业,一方面得征得业主同意,另一方面更要看东和公司是否愿意移交。街道工作人员表示,2号楼目前属于产权单位自管,应当由产权单位选聘物业、提供服务。
而东城区房管局和东和公司工作人员均称,居民想引入物业需要咨询属地。
建议
建立市级跨区协调机制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赵小平认为,根据北京市旧改相关政策,属地是老旧小区改造的牵头单位,即便产权单位跨区,仍需承担统筹推进的核心责任。产权单位应作为“大业主”积极配合。而从引入物业的角度来说,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明确产权单位的小区,应由产权单位负责牵头选聘物业;属地仅在无产权单位的小区中承担指导业委会选聘物业的职责。
“从政策法规上看,双方均有责任,互相推诿时给出的缘由并没有错。但小黄庄前街2号院的旧改困境,本质是跨区主体将‘行政边界’当成了‘责任边界’,却忽略了各自的法定职责与居民的核心诉求。”赵小平建议,通过建立市级跨区协调机制提升跨区协商效率。相关市级部门牵头设立跨区专项协调小组,督促责任主体履职;制定跨区项目权责清单,明确双方权责;搭建数字化沟通平台,实现信息线上共享。“跨区管理的复杂性,从来不是‘旁观’的理由,而是对行政协同能力的考验。只有以居民需求为核心打破行政壁垒,才能让旧改这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地。” 本报记者 鹿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