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滴药水就能让1张人民币变成2张?”如此离谱的谎言让市民项某损失3万余元积蓄。近日,由贵州省兴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药水复印人民币”诈骗案二审生效,被告人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4年8月,项某在家门口偶遇自称“承接门窗定做”的刘某。交谈中,刘某神秘兮兮地透露,自己掌握一种“特殊技术”,能让钱“生钱”。项某起初以为是玩笑,却在刘某的反复诱导下,半信半疑地将其请进家中。
在项某家中,刘某随即展开“表演”:他让项某拿出1张100元现金和一个装水的碗,用白布将钱包好绑紧后放入碗中,再从包里取出4瓶不明液体全部倒入。浸润片刻后,刘某取来白纸和熨斗,将布里的钱铺在纸上反复熨压。两分钟后打开白布,原本的1张100元竟变成了两张。为彻底打消疑虑,刘某让项某到街上验证,确认两张钞票均能正常使用,项某自此对这“神奇技术”深信不疑。
几天后,刘某再次登门。此时的项某当即拿出家中全部积蓄30500元现金,恳请刘某帮忙“复印”更多钱。刘某故技重施,让项某去准备玻璃坛和水,趁项某离开取水的间隙,刘某迅速将装有3.05万元现金的白布调包,随后将药水倒入坛子并用砖头压住,谎称“药水不够需外出采购”,且“整个‘复印’过程要24小时”,借机匆匆离开项某家。见刘某迟迟未归,项某终于心生怀疑,打开坛子后如遭雷击——里面的现金竟全变成了冥币,他随即报警。
案件侦查终结后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偷偷调包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024年12月13日,兴义市检察院以刘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8月7日,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刘某不服提出上诉,10月5日,黔西南州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柳盘龙 邓道迪 李颖)
上一篇:私改燃气表埋下危机
下一篇:第九届广西花山诗会在南宁启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