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冀东装备,证券代码:000856)于12月12日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公司治理违规问题,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董事长焦留军、总经理李洪波、董事会秘书刘福生、财务总监陈峰四位高管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河北证监局经查发现冀东装备存在两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12月,公司与关联方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共计363.84万元,公司未就该关联交易披露临时报告;2024年度,公司从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552.76万元,公司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董事长焦留军、总经理李洪波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刘福生对未披露临时报告事项承担主要责任,财务总监陈峰对2024年年报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二是董事对涉及自身的薪酬议案未回避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薪酬时,存在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的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冀东装备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焦留军、李洪波、刘福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上述四人需于2025年12月18日携带有效证件到河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同时,河北证监局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冀东装备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与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告明确,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不会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 | 涉及金额(万元) | 违规问题类型 |
|---|---|---|
| 与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 | 363.84 | 未披露临时报告 |
| 从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 | 552.76 | 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 |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