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天富期货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下称"天富期货武汉分公司")负责人薛峰因分公司存在内控管理缺陷及客户服务记录保存违规,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根据决定书要求,薛峰需于2025年12月10日10时到湖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监管谈话缘由
湖北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天富期货武汉分公司在薛峰担任负责人期间存在两项主要违规事项。一是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具体表现为居间人管理、员工管理、声誉风险管理、回访相关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反映出分公司与外部单位合作关系密切,独立性存在缺陷,合规风控流于形式,已严重危及分公司稳健运行;二是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服务记录。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关于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规定,以及第六十条关于完整保存客户服务记录的要求。薛峰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管理责任,湖北证监局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违规细节披露
根据监管文件,分公司内控管理缺陷涉及多维度风险点:在居间人管理方面,可能存在合作机构资质审核不严、业务边界模糊等问题;员工管理环节或存在岗位职责不清、合规培训缺失等情况;声誉风险管理机制未能有效识别外部合作带来的潜在风险;客户回访制度执行不到位则可能导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流于形式。监管部门指出,这些问题反映出分公司"合规风控流于形式",独立性不足,已对公司稳健运行构成威胁。
在客户服务记录保存方面,期货公司需按照监管要求完整留存客户开户、交易、风险揭示等全流程资料,这是保障投资者权益、追溯业务合规性的重要依据。分公司未完整保存相关记录,可能影响监管核查及投资者纠纷处理。
监管措施与权利救济
湖北证监局明确,薛峰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25年12月10日10时到该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540号)接受监管谈话。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监管谈话通常用于警示机构或个人加强合规管理,属于行政监管措施中的"柔性手段",但后续可能伴随进一步检查或处罚。
决定书同时赋予薛峰救济权利: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谈话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行动显示出监管部门对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合规运营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在机构内控独立性、客户资料管理等基础环节的监管力度持续强化。市场人士指出,期货公司需进一步强化分支机构"合规从高层做起"的理念,完善内部制度执行与监督机制,避免因局部合规漏洞引发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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