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财联社
【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向ST银江(维权)控股股东、实控人下发监管函】财联社12月16日电,深交所向ST银江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王辉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指出,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王辉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间与其他相关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合作备忘录》等系列协议,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辉未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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