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胡玉皎 史路欢)近日,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司法人文关怀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温暖。
几个月前,老李驾驶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刚忙完农活的妻子行驶在回家的路上。然而,一场意外骤然而至——在斜穿马路时,老李因操作不当,车辆侧翻,其妻不幸身亡。
2025年7月,案件移送至沙河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审阅卷宗时心情沉重。从法律层面看,老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不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办案不是简单的法条适用。检察官经深入调查发现,老李既是犯罪嫌疑人,也是这起悲剧的直接受害者。他不仅要承受丧妻之痛,更陷入深深的自责。这场事故源于一时疏忽,而非主观恶意。
更值得注意的是,老李与妻子共同抚养的子女,在悲痛中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谅解书,恳请对父亲从轻处理。他们深知,父亲内心已濒临崩溃,刑事追责无异于对家庭的二次打击。老李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其内心承受的痛苦,远非刑罚所能衡量。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承办检察官说。9月份,沙河市检察院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
在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并特别关注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庭面临的现实处境,深入阐释了案件特殊性和拟不起诉背后的法律考量与人文关怀。通过听证,不仅进一步厘清了案件争议焦点,也使司法判断更加贴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最终,沙河市检察院依法对老李作出不起诉决定,助其积极修复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