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12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年来,内蒙古持续推进科研资金管理改革,通过改革放权,最大限度为科研人员减负,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首先是健全制度体系,扩大科研经费自主权。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经费拨付机制、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方面敲定具体举措,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实现最大限度放权。
其次是创新资金管理模式,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自治区财政建立科研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实行资金单独清算和调拨,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建立科技惠企奖补资金直拨机制,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直接拨付至企业,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创新科研资金绩效管理,根据科研项目特点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与科技部门评价相互补充,共同构建起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