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霍萌萌)近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及游泳场馆安全监管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进监督。检察干警通过现场核查确认,涉案游泳场馆的救生设施配备、器材配置以及救生员数量等均已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群众游泳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已得到有效消除。
前不久,曲周县检察院干警按照邯郸市检察院游泳场馆安全监督要求,依法对辖区游泳场馆进行走访调查,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现辖区内部分游泳场所存在救生员名录未公示、救生员缺岗或无证上岗、教练员资质不全、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悬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迅速启动立案程序,并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游泳场馆规范、安全运营。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游泳场馆进行整改,并在全县域范围内开展游泳场馆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曲周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关注公共体育场所的安全状况,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落实长效监管职责,助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