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对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据介绍,三审稿拟在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障、进一步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方面作出规定。
与国家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等做好衔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修改,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的内容;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障;进一步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与消防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民航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等做好衔接。
修法保障民航安全,促进民航业高质量发展
民用航空是国家重要战略产业,是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航业快速发展,行业规模、服务能力、安全水平等不断提高,低空经济等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涌现。
黄海华介绍,本次民用航空法修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民航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立足国情与对接国际规则相结合,充实完善的内容十分丰富,为推动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聚焦关键环节,完善适航审定管理体系,加强适航审定能力建设,夯实民航业发展基础。坚持多措并举,增设“发展促进”专章,完善空域管理、飞行保障、基础设施、运输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举措,为促进民航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飞行安全保障和民用机场保护,加强民航运营主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明确禁止实施妨害民航运输安全和秩序的行为,守牢民航安全生命线。加强旅客权益保护,统一国内、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针对运输总条件、航班延误和取消等问题作出规定,提升民航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