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以案释法警示消费者防范不法贷款中介风险。
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金融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一起典型案例显示,不法贷款中介利用消费者急需资金的心理,以“低息”为诱饵,通过“包装”资质协助通过银行资格审核,骗取高额服务费。
案情显示,王先生接到某贷款中介电话,对方称可办理年化利率3.8%的低息贷款。因其公司急需资金周转,王先生同意由贷款中介协助办理个人经营贷款,并提供了贷款所需资料。为符合贷款资质要求,贷款中介将王先生资料“包装”后向某银行递交了申请。
办理贷款时,王先生按照贷款中介交代的“话术”应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核实。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中介按照贷款金额的10%收取中介服务费。王先生偿还几期贷款后,发现实际贷款利率远高于中介承诺标准,贷款期限也短于承诺时长,导致王先生无力按时足额还款。王先生以贷款资料造假为由,向某银行投诉要求降低贷款利率并重新分期。王先生与某银行协商无果,共同申请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受理案件后迅速开展调查。调解员首先核查了涉案贷款中介经营资质,确认该贷款中介与某银行不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系贷款中介与王先生自行联系办理贷款业务。同时,调解员请某银行详细核查贷款全过程,查明系王先生本人办理资料提交与面签手续,某银行已审核资料并提示合同重要条款,信贷人员也通过实地走访确认王先生公司真实存在且经营正常。
某银行认为其对贷款中介介入事宜并不知情,贷款逾期系王先生个人原因导致,故不同意王先生的申请。调解员建议某银行考虑王先生当前实际困难,协商剩余欠款还款问题,某银行最终同意提供个性化分期还款计划,王先生也接受该调解方案。同时,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王先生知悉了不法贷款中介的危害,会导致骗取高额手续费、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王先生主动配合某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案深刻揭示了不法贷款中介的违规套路及现实危害,彰显了调解机制在普及金融知识、打击非法中介、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中的积极作用。”最高法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不法贷款中介利用消费者急需资金的心理,以“低息”为诱饵,通过“包装”资质协助通过银行资格审核,骗取高额服务费,不仅加重消费者债务负担,还埋下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等法律风险。调解组织在本案中既查清事实,又通过释法明理让消费者认清不法贷款中介的危害,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充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最高法表示,该案提示金融消费者需提高警惕,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签订合同时要认真了解条款内容。银行机构需强化信贷全流程管理,防范不法贷款中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消费者面签过程中,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与适当性管理义务,筑牢金融消费安全第一道防线。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