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世科(维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22,简称“博世科”)12月19日公告称,因与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四名主体发生合同纠纷,公司已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689亿元。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各方拟签署调解协议,但调解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基本情况:四主体被列为共同被告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中博世科作为原告,被告包括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花垣十八洞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花垣国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湖南花垣十八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源于2020年的股权转让协议。据披露,2016年2月,博世科与案外人花垣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成立花垣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简称“花垣博世科”),负责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工程PPP项目,其中博世科持股98.26%。2020年4月至5月,博世科与上述被告及案外人签署《解除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将所持花垣博世科98.26%股权以“项目移交价款”转让给被告一,转让款按项目投资成本及财务成本(以评估值为准)分期支付。
合同履行争议:股权转让款支付逾期
根据协议约定,项目移交款(即股权转让款)以评估值为基数,按“25%(含首笔1000万元)、35%、35%、30%”的比例分四期支付,若评估值未确定则按暂定估算成本22,404.66万元暂付。但截至起诉日,被告一仅累计支付7697.17万元,尚有14707.49万元股权转让款及2182.86万元逾期利息未支付,合计1.689亿元。
博世科指出,被告一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款项,且被告二作为协议相关方、被告三(被告一唯一股东)及被告四(被告三唯一股东),根据协议及公司法规定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诉讼请求与影响:暂无法判断对利润影响
公司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一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47亿元及利息2182.86万元;被告二至被告四承担连带责任;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但2025年7月29日以来累计发生的未达披露标准诉讼金额约1.30亿元。对于本次诉讼,博世科表示,因案件尚未开庭且拟调解,暂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各方当事人及涉案金额明细
| 主体类型 | 名称 | 涉案金额(万元) | 责任类型 |
|---|---|---|---|
| 原告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被告一 | 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花垣十八洞集团有限公司”) | 16890.35 | 直接支付义务 |
| 被告二 | 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16890.35 | 连带责任 |
| 被告三 | 花垣国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16890.35 | 连带责任 |
| 被告四 | 湖南花垣十八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6890.35 | 连带责任 |
股权转让款支付约定及履行情况
| 支付节点 | 约定内容 | 实际履行情况 |
|---|---|---|
| 协议生效后20工作日 | 支付首笔1000万元 | 已支付 |
| 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 | 支付至评估值25%(含首笔) | 未足额支付 |
| 生效后第1-3年12月31日前 | 分别支付评估值35%、35%、30%(含前期款项) | 均未支付 |
| 暂定估算成本 | 22404.66万元(评估值未确定时暂付基数) | 已支付7697.17万元,未支付14707.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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