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显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行为规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为规则》,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一是规范价格竞争秩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完善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行为规则》第二十条提到,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收取相关费用。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以下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一)提供免密支付服务;
(二)搭售保险、交通服务、其他合作平台服务、退票服务、延误补偿等额外服务或者商品;
(三)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应当提前将扣款时间、金额、取消途径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当一并通知消费者。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行为规则》各项监管要求开展自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