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对7家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其中,精锋医疗被要求说明新增股东穿透核查、历史股权代持及前次上市未果原因等事项。文件注明该公司“已出具备案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请精锋医疗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2025年1月健稜投资受让嘉兴繸子马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发行人股份,2025年6月社保基金中关村自主创新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协力创峰(深圳)所持你公司股份,请按照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核查要求对上述主体进行补充核查。
二、请说明在未行使超额配售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下,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对比情况。
三、请说明你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并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你公司回购精诚瑞锋(深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王希文所持股权激励份额的进展,并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六、请说明2022年7月你公司赴港上市申请获我会核准后,在核准批复有效内未能在港上市的原因,是否构成本次赴港上市的实质障碍。
《财中社》注意到,精锋医疗是一家专注于手术机器人研发、制造和应用的医疗科技公司,核心产品为多孔腔镜手术机器人系统。该公司已获得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