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在“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海南省民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改革成效专场上,记者了解到,“十四五”时期,累计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69.1亿元,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2亿元,累计发放惠民殡葬补贴及生态奖补超4000万元。
“十四五”时期,海南民政部门将专项救助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全省低收入人口30.2万人,累计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69.1亿元。连续五年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省城乡低保人均标准统一达到每月85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人均标准达到每月1110元,实现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区域一体化。建立了孤困儿童基本生活养育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与低保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联动机制,五年来,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增长62%,机构集中孤儿养育标准增长52%,累计发放孤困儿童生活补贴5.5亿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长7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增长76%,累计发放资金15.4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补贴申领“全程网办”。
“十四五”时期,海南民政部门顺利完成老龄工作机构改革。推动出台《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不断丰富养老产业业态。推动出台《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旅居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发布养老机构“白名单”,强化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大力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模式,全省建成135家养老机构、141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4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9家长者食堂,1676个城乡社区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96.2%的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提供21项基本养老服务。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2亿元。记者 林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