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近日,浙江、陕西、辽宁等地税务部门公布了近几年查处的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这也是税务部门首次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曝光,进一步释放出强化平台经济税收监管,对税收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更印证了在法治更趋完善的背景下,合规经营已成为平台企业行稳致远的重要前提。
平台企业涉税违法“多发频发”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然而,个别不法平台企业却将平台经济虚拟化、跨区域化和分散化的特性异化为“避税工具”,通过隐蔽手段逃避纳税义务,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通报中,涉案网络交易平台通过会计科目“移花接木”,将本应确认为收入的平台服务费刻意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人为制造低资金流水的假象,并通过个人账户支付推广劳务报酬逃避个税代扣代缴,实现“双重偷税”;网络货运平台“无中生有”,虚构运输业务链条,通过伪造合同、购买有关轨迹信息来包装“真实性”,大肆虚开发票;灵活用工平台将“灵活用工”异化为“灵活虚开”,为下游企业虚开发票,协助其将工资、分红包装成服务费,以达到套取资金、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目的。
浙江知联富春江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邓带敏表示,部分经营主体借平台经济之“便”,通过隐匿收入、虚构业务、虚假申报、分拆收入等手段行违法行为之“实”,通过税收成本“外部化”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不正当利益,不仅直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更以不正当竞争优势挤压合规企业生存空间,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破坏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生态,必须坚决予以遏制。
合规经营才能筑牢长远发展根基
“平台在数字经济中兼具‘引领者’与‘规则制定者’双重属性,其合规与否直接影响全行业价值导向。若平台自身漠视税法、靠违法手段牟取利益,会向平台内千万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传递错误价值观念,引发恶性跟风,阻碍行业高质量发展。反之,平台主动遵守税法,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将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形成‘依法纳税、公平竞争’的共识,为数字经济营造透明、有序的发展环境。”辽宁大学副校长闫海说。
闫海表示,对于平台企业而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实报送涉税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若妄图靠篡改数据、虚构业务、分拆收入等方式规避监管牟取不正当利益,最终只会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付出沉重代价。对平台内千万经营者与从业者来说,如实申报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积累纳税信用的“无形资产”。
闫海表示,合规不仅是经营主体规避风险、守住发展底线的基本前提,也是赢得市场信任、凝聚用户认可的关键支撑,更是实现长远发展的根基。平台企业唯有将“合规经营、诚信纳税”融入发展基因,才能行稳致远。
新规落地使税收监管能够从源头切入
平台企业涉税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根源在于税收监管与平台数据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国务院今年6月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平台企业需按规定常态化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为平台经济的税收监管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据了解,截至10月31日,境内外平台按照《规定》报送了相关涉税信息,标志着对平台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正逐步落地。
“《规定》的实施,使税收监管能够从源头切入,更加有效掌握平台经济的真实业态和收入动态。既实现涉税风险的早期识别与预警,将违法行为置于监管之下,也为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划定了明确标准,推动形成‘监管有依据、企业有遵循’的良性互动格局。”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
施正文表示,《规定》的落地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税收监管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也契合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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