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CFN 大河
作为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枢纽,西部陆海新通道承载着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对外开放新格局的核心使命。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21条针对性举措构建全方位金融服务体系,其核心要义在于通过金融领域的“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发力,破解通道建设的金融瓶颈,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从物流通道向集资金流、信息流、产业流于一体的“黄金通道”跃升。这一政策协同举措,不仅为通道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更彰显了我国以金融双向开放赋能区域发展、融入全球经济的战略定力。
时代必然:金融双向开放赋能通道升级的背景逻辑
西部陆海新通道覆盖我国西部12省(区、市),辐射东盟等重点区域,其建设进程中,基础设施升级、物流贸易扩容、产业集群培育等领域的金融需求持续攀升,但同时面临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跨境结算效率不高、跨省协同机制不健全等突出痛点。此前实践中,地方层面已开展初步探索,截至2022年末,重庆市金融机构累计为通道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和贸易物流企业发放贷款近5000亿元,但分散化的金融支持难以匹配通道建设规模化、跨区域、跨境化的发展诉求。
在此背景下,以金融双向开放破解发展瓶颈成为必然选择。从国际维度看,东盟已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核心纽带,亟需金融开放合作强化要素联动;从国内维度看,西部内陆地区亟需通过金融开放引导外部资源流入,同时推动本土产业借助通道走向全球。《意见》的出台正是立足这一现实,以“融资”和“结算”两大核心功能为抓手,通过双向开放统筹跨境、跨区域金融资源,实现金融与产业、物流、贸易的深度融合,为通道升级为“黄金通道”奠定制度基础。其核心目标清晰指向三大维度:提升跨省及跨境金融要素配置能力、降低市场主体融资结算成本、深化金融开放合作以链接东盟融入全球。
“引进来”:汇聚全球资源筑牢通道建设根基
金融双向开放的“引进来”维度,聚焦于汇聚全球金融资源、完善通道金融服务体系,为通道建设提供资金、机构与机制支撑,破解长期存在的资金供给不足与服务能力薄弱问题。
在资金引进方面,《意见》构建了多元化的国际资金引入机制。一方面,明确在重庆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基金,重点支持沿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同时统筹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元化融资工具,拓宽资金来源;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国际战略资源支持,探索存量通道基建项目债务转股等市场化解决方案,以混合融资模式吸引国际长期资本参与。这种资金引进并非简单的资本流入,而是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国际资本与通道核心需求的精准匹配,为周期长、回报稳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稳定资金保障。
在机构与机制引进方面,《意见》着力完善通道金融服务主体体系。一是支持东盟、港澳地区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在沿线省(区、市)开展金融服务,鼓励国际金融组织在沿线设立专项工作组、业务拓展中心等机构,丰富本地金融服务供给;二是搭建开放合作平台,支持重庆设立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中心统筹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合作,推动广西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重庆建设来福士国际金融集聚区,构建多层次跨境金融合作载体;三是建立协同机制,支持沿线各类金融机构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实现境内外联动精准撮合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供求。例如,在绿色金融领域,《意见》明确完善中国—新加坡绿色金融工作组机制,引进东南亚、港澳地区投资者支持绿色低碳基金、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境外资金投资沿线绿色债券,通过机制创新引导国际绿色资本流向通道绿色低碳项目。
实践层面,已有金融机构率先探索“引进来”模式,兴业银行南宁分行通过绿色贷款支持广西桂东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累计投放2.2亿元贷款用于智能装卸设施建设,推动项目运能从每年250万吨提升至1200万吨以上,这一实践正是国际绿色金融合作理念在地方的具体落地,彰显了“引进来”资源对通道物流效能提升的支撑作用。
“走出去”:深化跨境合作拓展通道价值边界
金融双向开放的“走出去”维度,聚焦于依托通道跨境属性,推动金融服务、货币使用与产业合作向外延伸,提升通道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枢纽价值,实现从“物流通道”向“价值通道”的跨越。
在金融服务“走出去”方面,《意见》推动构建境内外一体化的服务网络。鼓励金融机构总行优化海外机构布局,建立境内外分支机构“一点接入”式联合服务网络,在客户尽调、结算便利、联合授信等方面加强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遵守监管规定和宏观审慎框架下,向东盟国家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企业赴新加坡、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融资,为通道沿线产业“走出去”提供全链条金融支持。同时,针对中小微商贸企业的跨境需求,开发专项信贷产品,简化贸易融资流程,支持云南、广西等边境口岸开展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提升贸易金融普惠性。
在货币合作“走出去”方面,人民币国际化成为重要突破点。《意见》明确加强与东南亚、中亚地区的双边货币合作,深入推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外经贸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鼓励大宗商品交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更具前瞻性的是,《意见》提出发挥数字人民币支付即结算、低成本、可编程等优势,研究拓展其在通道支付结算、融资、退税等场景的应用,探索扩大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地区范围,推动与泰国、香港、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跨境支付使用央行数字货币,通过货币合作降低跨境交易成本,提升通道贸易便利性。
在产业赋能“走出去”方面,金融服务与产业出海深度绑定。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沿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产业集群依托通道加快发展,创新基于通道产业园的综合授信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在东盟国家探索发展消费金融,助力境内产品出口销售;推动沿线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跨境电商数字服务平台,与新加坡等国家跨境电商和贸易数字化平台公司对接,以金融数字化赋能产业跨境合作。
双向支撑:制度创新与风险防控筑牢开放底线
金融双向开放的有序推进,离不开完善的支撑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意见》从制度创新、数字赋能与风险防控三个维度构建保障框架,确保开放红利充分释放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
制度创新为双向开放提供保障。在跨境结算领域,支持银行对优质企业简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结算流程,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提供便利,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结算便利化;在跨境投融资领域,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简化资本项目外汇登记手续,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降低企业跨境投融资成本。这些制度创新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地域与流程限制,为双向开放扫清障碍。
数字赋能提升双向开放效率。《意见》明确建设覆盖沿线省(区、市)的“央行西部陆海智融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整合政策宣传、银企对接、数据统计等功能,发布重大项目库、重点企业名录等实现供需精准匹配;推动该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货物流、资金流信息强化增信赋能。同时,推广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优化重庆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北部湾“港航融”等特色场景,探索跨区域场景复制推广,提升跨境金融服务的标准化水平。
风险防控筑牢双向开放底线。《意见》构建了跨省与跨境双重监管协作体系:在跨省监管方面,推动沿线省(区、市)建立金融监管联动机制,强化穿透式监管和数据共享,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在跨境监管方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建立与东盟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探索跨境金融执法合作;同时,严厉打击逃汇、非法套汇等违法违规活动,加强反洗钱跨区域合作,确保金融开放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进。此外,《意见》还建立了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动态监测、评估机制跟踪服务成效,并将评估结果纳入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等考核,引导金融资源持续向通道建设倾斜。
深度评论:双向开放铸就“黄金通道”的战略价值与启示
中国金融网董事长、中国金融安全文化创研院院长何世红指出,八部门联合推出的金融双向开放举措,不仅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注入强劲动力,更铸就了通道作为“黄金通道”的核心价值,为我国区域开放与金融改革提供了重要启示。
从战略价值来看,其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与高水平开放深度融合。通过金融“引进来”引导全球资源向西部内陆集聚,破解西部发展的资金瓶颈;通过“走出去”助力西部产业融入全球产业链,实现“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的发展主线,推动西部内陆从开放末梢转变为开放前沿。其二,构建中国—东盟金融合作新范式。以通道为纽带,通过人民币国际化、数字金融合作、绿色金融协同等创新举措,深化中国与东盟的金融互联互通,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金融动能。其三,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开放路径。《意见》推动的金融开放并非单一的资本流动,而是紧密围绕通道建设的实体需求,通过“融资+融智+融资源”的综合服务,实现金融与实体产业的同频共振,为金融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从行业启示来看,一是金融开放必须立足国家战略与区域需求。《意见》的成功之处在于精准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现实诉求,将金融双向开放与区域发展战略深度绑定,避免了开放的盲目性。二是双向开放需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协同发力。既要通过引进资金、机构、机制完善本土服务体系,也要通过服务、货币、产业合作拓展外部空间,形成内外联动的良性循环。三是开放与风险防控必须统筹推进。金融开放的深化必然伴随风险挑战,唯有构建多层次、跨区域、跨境的风险防控体系,才能为开放提供稳定环境,实现高质量开放发展。
金融双向开放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升级为“黄金通道”的核心驱动力。《意见》出台的21条举措,通过“引进来”汇聚全球资源、“走出去”拓展价值边界、强支撑筑牢开放底线,构建了全方位的金融开放服务体系。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将实现从物流通道向集资金、产业、贸易、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黄金通道”转变,不仅将带动西部内陆地区高水平开放,更将深化中国与东盟的经贸金融合作,为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坚实支撑。在这一进程中,金融双向开放的实践经验,也将为我国其他区域开放发展与金融改革创新提供重要借鉴,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更强劲的开放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