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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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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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餐厨”)的经营发展需要,杭州餐厨申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新增借款合计不超过4,450万元用于置换其借款,借款期限11年,由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创投资”)提供不超过898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东杭州瑞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55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北京首创投资为杭州餐厨向中国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98万元;同意北京首创投资向杭州餐厨以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收取担保费,年化利率为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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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被担保人杭州餐厨和担保人北京首创投资均为公司下属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的并表子公司,且担保人北京首创投资承担为固废项目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职能。担保人北京首创投资与被担保人杭州餐厨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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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保证人(乙方):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898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杭州餐厨整体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北京首创投资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8万元;同意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向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收取担保费,年化利率为1%。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847,794.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7.5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52,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11.4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时间,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在首创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1. 同意公司投资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7,200万元;
2. 同意公司设立长垣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60万元,持股比例100%;
3.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5-048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同意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8万元;
2. 同意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向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收取担保费,年化利率为1%。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5-049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050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后续按照制度内容实施落实。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后续按照制度内容实施落实。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不再聘任李伏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同意。
详见公司2025-051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刘永政先生变更为李伏京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永政先生变更为李伏京先生,由李伏京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5-051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5-051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及法定代表人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提前离任的情况
(一)离任基本情况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原因,刘永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日,收到公司董事刘永政先生、董事邓文斌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刘永政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邓文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刘永政先生、邓文斌先生不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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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刘永政先生、邓文斌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刘永政先生、邓文斌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永政先生、邓文斌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刘永政先生、邓文斌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战略方向和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永政先生、邓文斌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任的情况
(一)离任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聘任李伏京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离任后,李伏京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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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伏京先生离任总经理职务后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仍由其代行总经理职责。李伏京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李伏京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李伏京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本公司对李伏京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选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副董事长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变更董事李伏京先生为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变更李伏京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由李伏京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张萌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李伏京先生简历:
男,1980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及工程师。历任柏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师,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咨询部项目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总经理助理、环境产业部副总经理,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李伏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伏京先生在控股股东担任副总经理,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伏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萌女士简历如下:
女,1975年10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副总经理、环境产业部总经理,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张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萌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2026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并购资金借款、债券投资、非融资性保函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以特许经营TOT模式(转让-运营-移交)实施,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7,200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水价调整不及预期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项目由长垣市人民政府授权长垣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中标本项目。
公司拟以TOT模式实施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本项目设计供水总规模11.5万吨/日(远期17万吨/日),供水管网585公里,投资总额为47,200万元。
本项目由长垣市政府授予长垣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权,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长垣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长垣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融资、运营、移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4,160万元,由公司出资14,160万元,持股100%。
本项目运营期收入主要由终端售水收入组成。主要特许经营范围:在长垣市城区范围内经营供水业务,向用水户提供用水服务,并收取水费;对项目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护、维修;对项目范围内设施设备及管网等的保养、检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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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和有关部门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项目地点位于长垣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新乡市东部。总面积1,038平方公里,项目将为城区55万人口提供用水服务。本项目总投资47,200万元。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拟成立长垣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长垣首创”或“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4,160万元,由公司出资14,160万元,持股100%。
(2)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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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47,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4,160万元,由公司出资14,160万元,持股100%。
(4)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后续完成协议签署、设立项目公司、办理移交等相关事宜。
(5)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长垣供水市场的拓展,是贯彻深耕锚点、升维开源的战略发展项目之一,本项目的实施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整合长垣市城区供水资产,依靠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与资金支持,优化长垣市城区自来水的运营管理,提高供水服务效率;同时保障和提升水质,加强水质监测和处理,确保市民用上更安全、优质的饮用水。公司也将根据自身长期水务运营的经验积累,建立专有的供水运营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经营成本管理控制,提升长垣市供水服务水平。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长垣市城市管理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1. 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且排他的权利,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通过融资、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方式完成本项目,以及将自来水出售给公众用户,并收取自来水水费的权利。
2. 正式运营日:乙方获得有关部门或甲方批准、具备依法依规实质启动项目运营并依托该运营行为有权获得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收入的起始日期
3.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四十(40)年自正式运营日起开始运营。
4. 项目回报机制:终端售水收入。
5. 自备井管理:协议生效后2年内政府通过关闭自备井使售水量达到7万吨/日。在乙方确保自来水供应能够满足供水需求及管网能够覆盖的情况下,市政府计划未来3年内城区严禁新建自备水源井,对现有的自备井应在不影响市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逐步有序的关停工作
6. 协议生效:
(1)本协议已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
(2)在生效日期甲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有权力和能力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在生效日期乙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二)协议签署:由长垣市城市管理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长垣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丙方)签署《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承继协议》。
1. 协议约定:丙方承继乙方在《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全部特许经营权利和义务。
2.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以TOT模式实施的供水项目,是确保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重要民生工程,提供稳定运营及优质的服务有助于当地的发展和产业升级,也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水务资产。公司于2014年进入新乡水务市场,已在新乡区域拥有供水、污水、垃圾焚烧、环卫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多业态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进一步拓展河南水务市场,也是深耕新乡市环保市场、参与长垣市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深耕重点城市多业态发展的战略要求。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主要风险为:水价调整不及预期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公司将制定水价调整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水源切换后的水价调整工作,确保水价调整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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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1人,董事刘永政、李伏京、于学奎、秦怡、谷金山、王巍、李艺、王涌、刘俊勇、张萌、赵昕列席会议,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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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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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飞、黄诗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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