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5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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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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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广西华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华电”)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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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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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电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西华电(债务人)向兴业银行(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务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签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额为11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27%;公司及子公司间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87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500万元,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6.3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