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强化主体责任
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需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行业协会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应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确保信息透明
(一)销售商品需标明品名、规格、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提供服务需标明项目、内容、价格或计价方法,做到真实准确。
(二)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需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显著方式明码标价,清晰标注品名、规格、价格、计价单位,服务类需标明项目、内容及计价方法,做到真实准确、标识醒目。
(三)开展促销活动时,需如实标明起止时间、原价及现价,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误导性标价。
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公平消费
(一)民生商品领域。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药品经营者,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二)服务消费领域。宾馆酒店、民宿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其他未予标明的费用。旅游景区需公示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严禁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规范景区内餐饮零售价格。
(三)交通出行领域。客运、出租车等经营者需公示票价,落实节假日收费优惠政策,不得价外收费。停车场需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投诉电话,严禁超标准收费。
(四)餐饮消费领域。年夜饭套餐及单点菜品、酒水、饮料等需全面明码标价,清晰标注品名、规格、份量、价格、计价单位。线上线下预订渠道需同步公示完整价格信息,促销活动需明确标注起止时间,杜绝误导性标识。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严禁同一经营场所出现“两套菜单”,确保预订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一致。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网络销售领域。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自主制定价格,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或技术手段滥用定价权。严禁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附带有偿服务的,应单独列明服务项目及价格。使用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的,需显著标明计算办法。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低标高结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行为。促销规则与实际执行保持一致,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
强化监管查处,畅通监督渠道
各经营主体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及时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保存好票据等相关证据,及时通过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供稿: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