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调研组在山西调研 应勇强调
完善高质效办案标准和规范体系
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12月24日至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山西大同、忻州等地调研。应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着力探索完善高质效办案标准和规范体系,把高质效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大同市检察院调研。在大同市检察院,应勇调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工作。应勇强调,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紧盯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多办具有典型性、影响力的案件,推动以案促治,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运用法治力量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要进一步完善律师现场阅卷、线上阅卷、异地阅卷“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云冈文物保护检察室调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云冈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好云冈石窟,不仅具有中国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2022年6月,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云冈文物保护检察室成立,近年来办理了“云冈石窟周边煤尘污染治理案”等多件典型案例,取得良好成效,应勇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刻领会、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作用,加强云冈石窟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守护好国之瑰宝,服务赓续中华文脉、增强文化自信。
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大同市平城区检察院调研。在大同市平城区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管理、检察宣传等工作。他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探索完善高质效办案标准和规范体系,把高质效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杜绝“数字攀比”“数据美容”“数据注水”等政绩观错位问题,既防“注水”,又防“躺平”,严防“造假”,严格遵循司法规律,持续抓实“三个管理”,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检察宣传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宣传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讲好检察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忻州市忻府区检察院调研。在忻州市忻府区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为民、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工作。“今年开展的支持起诉案件主要针对哪些群体?”“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能不能坚持做到?”应勇认真翻阅支持起诉案件档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台账,询问相关工作情况。他强调,要把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实效作为检验“检护民生”成效的重要标尺。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小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做实检察为民。岁末年初,各级检察机关要扎实做好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群众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衔接联动,落实各级领导下访接访、包案化解矛盾等制度,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忻州市检察院调研。在忻州市检察院,应勇调研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数字检察等工作。他强调,要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权,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要立足行政诉讼监督,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当罚不罚。数字检察建设要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健全完善日常融合履职机制,建用并举、更重应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要立足辅助定位,坚持检察官办案亲历性、决策主体性,突出实用导向,让广大检察官愿用、会用、用得好各类智能辅助系统,真正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为检察官解决问题、减轻负担。
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听取山西省检察院工作汇报,对山西检察工作提出要求。应勇听取山西省检察院工作汇报,对山西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山西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地方。山西检察机关要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对照审示工作,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各项检察职权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基本职能。要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调研期间,应勇与山西省委书记唐登杰、省长卢东亮进行了工作交流。山西省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陪同调研。
在晋期间,调研组在太原召开了部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座谈会,听取做好2026年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对最高检工作的意见建议。
(图片:程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