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8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7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6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为子公司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协鑫绿能”)与债权人签署的相关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公司与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阜宁集成”)与债权人签署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约定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1:
1、公司名称: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龙潭物流基地3-100号
4、法定代表人:郭奕辰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站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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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9、其他说明: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2: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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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9.93%股权。
9、其他说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3: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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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5、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授信期限: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8、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二)公司与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
5、主债权确定期限:2025年12月25日至2028年12月10日
6、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7、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的本金及本金以外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款项,不论在确定时是否已经发生,均属于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主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16日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99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85,6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1.84%。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协鑫绿能提供的担保余额2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4%;公司为子公司阜宁集成提供的担保余额21,0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2%;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160,4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34%。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