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 李文秀 杨雨蒙 李炳阳
“法官同志,我们现在每周都和孩子视频通话,孩子也挺好的,可开心了,这多亏了您呀!”近日,景县人民法院龙华法庭内一阵电话铃声响起,电话那头,传来一对老人爽朗的笑声和不住的感谢。
事情源于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原告男方韩某与被告女方苏某经人介绍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孩子长期跟随爷爷奶奶在村里生活。几年后,夫妻双方长期分居感情破裂,矛盾纠纷不断。2024年2月,苏某及其亲属强行将孩子带至苏某老家贵州生活,并拒绝向韩某提供居住地址。韩某起诉离婚并要求争取孩子抚养权,苏某同意离婚但拒绝将孩子交由韩某抚养。
接案后,景县法院龙华法庭法官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情,得知孩子自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感情深厚,自孩子被强行带走后,老两口非常自责,生活失去了感情寄托,天天以泪洗面,曾几次到法庭询问案件进度。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老人情绪,一方面持续与女方协调沟通,寻求破局之法。在法官多方多次协商下,双方的争议焦点回到了孩子抚养权问题上。
“向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判决容易,执行不易,重点在于如何才能为他们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天空。”考虑到这一点,主审法官紧抓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缓和的机会趁热打铁,开启了为期两个多月跨越千里的“云调解”模式。
经过数次沟通和实际考察后,法官发现,孩子在女方所在城市幼儿园入学后,已经融入了新的生活。从接受良好教育的角度看,跟随母亲生活显然对孩子的未来和成长有利。而孩子与爷爷奶奶之间也存在着不可割舍的亲情,基于此,法官展开调解,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日常跟随女方生活。同时约定,男方每月两次通过微信视频探望孩子后再支付当月抚养费,既保证了男方父母行使探望权,也保障了孩子生活的物质条件。
该案系景县法院办理的第一起抚养权与实际抚养人分离的案件,承办法官跳出了“结案即了事”的思维定式,将孩子的成长发展、长远未来作为案件调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充分兼顾双方诉求的基础上寻求最佳平衡点,以有温度的司法举措,达成了实质化解纠纷、维护家庭和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