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12月29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就我中心2026年1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利率执行。
二、调整后利率标准
本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2.35%下调至2.1%,5年以上利率由2.85%下调至2.6%;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2.775%下调为2.525%,5年以上利率由3.325%下调为3.075%。
三、调整方式及注意事项
自动调整,无需办理。本次利率调整由我中心系统统一自动实施,借款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计收月供。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