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润禾材料,证券代码:300727)于2025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公告显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实际减持公司股份179.80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82%,未超过原计划减持上限,且减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减持计划实施概况:实际减持近180万股 未达计划上限
据公告,润禾材料于2025年9月8日披露《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叶剑平、俞彩娟、麻金翠、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9.602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0%。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公告称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经统计,在计划实施期间,仅有部分股东进行了减持,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179.80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013.6352万股)的0.9982%,接近1%,未达到原计划3%的减持上限。
|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减持时间区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叶剑平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11.14--2025.11.24 | 33.53-37.50 | 1.1000 | 0.0061 |
| 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09.29--2025.12.24 | 33.23-40.41 | 163.8220 | 0.9094 |
| 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09.29--2025.11.24 | 33.31-39.70 | 14.8860 | 0.0826 |
| 合计 | 179.8080 | 0.9982 |
公告指出,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转增股份。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俞彩娟及麻金翠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实施任何减持行为。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5.27%
本次减持完成后,润禾材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从10135.5308万股降至9955.7228万股,持股比例从56.35%降至55.2677%(约55.27%)。其中,主动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0.9982%,另有0.0841%为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变动导致的被动稀释。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836.9119 | 38.0109 | 6836.9119 | 37.954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836.9119 | 38.0109 | 6836.9119 | 37.9541 | |
| 叶剑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1895.7778 | 10.5399 | 1894.6778 | 10.5180 |
| 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668.5782 | 3.7171 | 504.7562 | 2.8021 |
| 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85.5517 | 1.0316 | 170.6657 | 0.9474 |
|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 | 10135.5308 | 56.3500 | 9955.7228 | 55.2677 |
具体来看,减持主要来自宁海协润投资(减持163.822万股,持股比例从3.7171%降至2.8021%)、宁海咏春投资(减持14.886万股,持股比例从1.0316%降至0.9474%)及叶剑平(减持1.1万股,持股比例从10.5399%降至10.5180%)。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浙江润禾控股仍持有6836.91万股,占总股本37.95%,未发生减持。
合规性说明:减持行为符合规定 未违反承诺
公告强调,本次股东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已按要求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上限,不存在违规情形。
同时,相关股东已严格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持有公司55.27%股份,控制权稳定。
市场分析认为,本次减持计划实际执行规模低于预期(原计划3%,实际近1%),且减持主体以投资合伙企业为主,控股股东及核心实际控制人减持规模较小,或反映出相关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后续需关注公司基本面变化及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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