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转自:光明日报
【晨曦走笔】
信息技术的普及与网络空间的拓展,为青少年提供了丰富的知识来源与认知渠道,同时使得他们的成长环境更加复杂。这是学校、家庭与社会在青少年教育问题上共同面临的新情况。家校社协同育人,旨在打破校园的“围墙”,使家庭的情感支持、学校的系统教育、社会的实践资源相互衔接、共同作用,形成持续而有力的育人合力。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有助于广大青少年在成长阶段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近年来,许多学校通过家长课堂、家校委员会、社区资源引入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协同育人的实施路径。这些实践已初见成效:家长的角色从学校教育的“旁观者”逐渐转向“参与者”;社会力量开始以更积极、更系统的方式支持学校教育活动。学生在开放、联动的环境中,接触到更丰富的学习内容、增强了社会实践能力。然而,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仍需进一步思考:协同育人,如何走向更深层次的融合并提质增效?
家校社三者各自拥有独特的资源,三者协同育人的关键是进行资源对接。这种资源的对接可以是资源的交换,也可以是资源的生产,即“资源增量”。资源叠加能丰富教育内容,但若能促进其间的互动、转化与创新,则能创造出更具教育张力的新资源形态,实现“1+1>2”的效果。这一过程可大致分为三个步骤:资源盘点、资源创生和效能转化。
我们可以以法治教育为例展开具体推演。这需要对家校社三方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学校资源主要包括教师的专业讲授能力、课程设计能力与班级组织能力;家庭资源包括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对规则、责任的亲身实践与理解;社会资源则涵盖公检法机关办案人员等专业人士的实务经验与真实案例。
将社会资源“请进来”做讲座是现阶段常用的方式,这实现了资源的交换和互补,但从资源增量的角度出发,还可以设计机制促使这些资源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即资源创生。例如,可以推动课程共建,由教师与法官、律师等合作开发法治教育课程,由教师把握教学节奏与认知规律,办案人员提供案例素材与程序指导,从而使课程兼具教育性与真实性;可以通过情境共创邀请家长参与案例讨论,从家庭生活视角提出疑问或补充,使法律问题回归生活语境,增强学生的代入感与辨析力;此外,可注重场景共融,借助社会场所开展情境教学,使学生置身真实情境,理解法治的社会逻辑。
北京市海淀区曾开展过一项富有启发性的实践:当地一所中学与公安机关合作,将学生带到执法办案中心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剧本扮演”活动。学生通过角色扮演,经历从接警到调解的全过程,并在过程中完成推理、判断、学习、合作任务。在活动设计过程中,教师提供教育技巧和情景分析,警察提供办案经验、服装道具与工作场地,社会工作者提供活动组织经验,同时凭借自身对各方的了解促进其达成沟通协作。这种在多主体协作下构建的“真实情境学习”,不仅提升了学生的参与度,也有助于在他们心中种下法治观念的种子。这正是资源通过交互创生产生“增量”的体现——它生成了任何单一主体都难以独立提供的教育体验。
资源增量不会自动发生,它依赖于各方之间的理解与信任程度。很多时候,学校不熟悉社会资源的运作逻辑,家庭不理解学校的教育设计,社会机构也不清楚学生的真实需求。这种信息与理解的不对称,容易减弱合作效能。因此,在协同育人的体系中,需要一个能穿行于不同系统之间、具备协调与“翻译”能力的角色。学校社会工作者对于多方需求和资源都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又擅长沟通协调工作,因此十分适合成为“协同促进者”。他们能够帮助各方理解彼此的资源与需求,设计合适的协作框架,并在过程中推动对话持续深入,从而让资源的融合与创生成为可能。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至关重要。
家校社协同育人若要走向深入,需要各方以平等的姿态、开放的心态,在持续的互动中增进理解、积累信任,也需要社会工作者作为协调力量,促进“化学反应”的发生。学生犹如树苗,家庭、学校与社会,正是他们成长所需的土壤、阳光和雨露。家校社三方的协同共生,将共同滋养出更加充满活力的教育生态,培育树苗健康成长。
(作者:王大广 金超然,分别系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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