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维权) 公告编号:临2025-206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曾用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德皓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东时”。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德皓国际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6,956.51万元、-37,302.29万元、-90,255.65万元,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2024年度德皓国际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1457号)显示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内部控制被认定存在重大缺陷,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8月14日、15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第三方代偿、购买债权的方式,解决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同时,因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完全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54)。
(二)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会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和规范内控流程,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205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5年12月28日,下同)714,914,994股的0.28%。
● 本次司法拍卖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让方在受让上述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 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本次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8日10时至2025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0.28%)进行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97)。
二、本次股权拍卖的竞价结果
经公司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全部竞价成功,司法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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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竞买人为公司股东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途控股”)。本次司法拍卖竞拍前,登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持有公司82,040,2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1.48%;若本次司法拍卖竞拍的股票顺利完成过户,登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84,040,2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1.76%。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6,650,000股(含已拍卖未过户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如果上述股权顺利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4,650,000股(含已拍卖未过户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4,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后续仍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