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网站消息,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组织开展了重点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重点消费品产品共抽查500批次,经检测合格448批次,不合格5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0.40%(详见附件1、2)。
二、产品检测依据及质量状况
(一)儿童书包(含书袋)。依据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QB/T 2858-2007《学生书袋》、QB/T 1333-2018《背提包》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负重、缝合强度、可迁移元素的限量、游离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振荡冲击性能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3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振荡冲击性能。
(二)儿童鞋。依据GB 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 30585-202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T 25036-2021《布面童胶鞋》、QB/T 2880-2016《儿童皮鞋》、QB/T 4331-2021《儿童旅游鞋》、QB/T 4546-2021《儿童皮凉鞋》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外底耐磨性能、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外底硬度、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富马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酯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3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小附件抗拉强力、婴幼儿鞋小附件要求。
(三)玩具(塑料玩具、网红玩具、电动玩具、木制玩具和弹射类玩具)。依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 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含第1号修改单)》、GB/T 22048-2022《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材料、小零件、小球、毛球、突出部件、发热和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电性能)、结构、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4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识和说明、发热和非正常工作、结构、小零件、机械强度(电性能)、突出部件、增塑剂。
(四)玩具(超轻黏土、史瑞克、水晶泥、彩泥)。依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材料、小零件、小球、毛球、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3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小零件。
(五)牙胶。依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材料、小零件、玩具奶嘴、突出部件、挤压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和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9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小零件、挤压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和18 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
(六)耳机。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标记和说明;安全防护的强度;电能量源的分级和限值;电能量源的防护;热灼伤;设备标志、说明和指示性安全防护;机械强度试验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记和说明、设备标志、说明和指示性安全防护。
(七)安抚奶嘴。依据GB 28482—2012《婴幼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抗冲击性能、抗刺穿性能、抗扯性能、咬扯耐久性能、产品信息、特定元素的迁移、邻苯二甲酸酯含量、挥发性物质含量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9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使用说明、挥发性化合物含量。
(八)学生文具。依据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可迁移元素的限量、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笔套安全、苯的含量、氯代烃、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丙烯酰胺、边缘、尖端、D65 亮度、D65 荧光亮度、游离甲醛的限量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1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边缘、尖端、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D65荧光亮度。
(九)童车。依据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 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含第1号修改单)》、GB/T 22048—2022《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标识和说明、小零件、动态耐久性、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倾稳定性、锐利边缘、外露突出物、金属表面、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27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识和说明、小零件、动态耐久性、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倾稳定性。
(十)儿童智能手表。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19484.1-2013《800MHz/2GHz cdma2000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GB/T 22450.1-2008《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YD/T 1592.1-2012《2GHz TD-SC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 1595.1-2012《2GHz WC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 2583.14-2013《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14部分 LTE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 2583.18-2019《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8部分:5G用户设备和辅助设备》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安全防护的强度、导体的固定、直接插入电网电源输出插座的设备、电能量源的防护、直接安装导电金属零部件的热塑性零部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电强度试验、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辐射杂散骚扰、30MHz-1000MHz 辐射连续骚扰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2批次,全部合格。
(十一)学习机。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跌落试验、接触温度限值、1GHz以下辐射发射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2批次,全部合格。
(十二)儿童爬行垫(儿童地垫)。依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材料、小零件、突出部件、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3批次,全部合格。
(十三)儿童游泳圈。依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 22048-2022《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对材料、小零件、突出部件、可触及的锐利尖端、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3批次,全部合格。
(十四)儿童牙刷(含电动牙刷)。依据GB 39669-2020《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5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口腔卫生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衬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有害元素、磨尖丝刷毛 pH、毛束拉力、磨毛、磨尖丝、电安全要求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五)湿巾(人体使用)。依据GB/T 27728-2011《湿巾》、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横向抗张强度、pH、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六)洗手液。依据GB/T 34855—2017《洗手液》、QB/T 2654—2013《洗手液》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pH、总有效物、铅、砷、汞、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七)洗衣粉。依据GB/T 13171.1—2009《洗衣粉(含磷型)》、GB/T 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GB/T 13171.1—2022《洗衣粉 第1部分:技术要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表观密度、总活性物质量分数、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游离碱(以NaOH计)质量分数、pH 值(0.1%溶液,25℃)、规定污布的去污力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八)移动电源。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GB/T 35590-2017《信息技术 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短路保护、碰撞、自由跌落、无线电骚扰、过充电、高温外部短路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十九)音箱。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导体的固定、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抗电强度试验、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保护导体、预期的接触电压、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1GHz以下辐射发射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皂类。依据QB/T 2486—2008《洗衣皂》、QB/T 1913—2004《透明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干钠皂、乙醇不溶物、总有效物、水分和挥发物、游离苛性碱(以NaOH计)、氯化物(以NaCl计)、透明度、总五氧化二磷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一)家居清洁剂。依据GB/T 35833—2018《厨房油污清洁剂》、QB/T 4348—2012《厨房油垢清洗剂》、GB/T 21241—2007《卫生洁具清洗剂》、GB/T 21241—2022《卫生洁具清洗剂》、QB/T 4532—2013《硬质地板清洗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外总活性物含量、碱度(以Na2O计)、pH(25℃,1%水溶液)、总五氧化二磷含量、腐蚀量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6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二)卫生巾(护垫)。依据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pH、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交货水分、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6批次,全部合格。
(二十三)运动头盔。依据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标准,主要对产品的结构、头盔视野、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9批次,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