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跨省经营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被警告并罚款43万元。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何莹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张丽亚时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员,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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