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 周迎新
近年来,泊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立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挖掘红色基因与精神富矿,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两年来,该支部3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2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举旗铸魂强根基
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
该支部紧紧围绕“党建+业务”“党建+服务”“党建+治理”的融合路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创新“政治理论+典型案例+法律法规”三位一体学习模式,通过线上微党课、线下研讨会、领学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构建起“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法治执行力。
该支部精准定位党建工作与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等业务的结合点,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任务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检查、一体考核,实施“任务清单化管理、重点项目化推进”工作法,建立“周汇报、月点评、季考核”的动态督导机制,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支部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聚焦党建提质效
民事行政检察展作为
该支部深入践行“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理念,以“民事行政检察先锋行”活动为具体抓手,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工作中,该支部始终以“案结事了人和”为价值追求,积极运用“穿透式”监督方式,努力在监督办案中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在办理李某民事申诉案中,李某作为残疾人,向泊头市检察院申请其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强制执行。该支部依法启动调查核实程序,调查张某名下车辆,到李某提供劳务的店铺现场调查,并委托专业机构调查张某微信交易流水等情况,查实张某经营的店铺持续经营存在收入,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在行政检察领域,该支部与泊头市司法局、人社局签订《关于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审查,协助调查,专班办理相关纠纷案件。
此外,该支部与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强县检察院搭建“党建联建”协作平台,通过常态化党组织联席会商、党员骨干对口联络机制,构建起协同高效的法治监督共同体,推动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治理新格局。创新“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N”办案模式,为高质效办案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党建引领担使命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效
该支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足泊头实际实现新突破。
工作中,该支部积极组织开展大运河及入海河流巡河,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此外,该支部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为抓手,向司法局、人社局等排查相关线索,现已立案多件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切实保障了相关群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