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股份”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有甫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2.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本次减持计划主要源于其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据公告披露,本次减持主体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有甫。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有甫持有双林股份48.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陈有甫 | 董事、副总经理 | 481,320 | 0.08% |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减持原因与股份来源
陈有甫本次减持的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其持有的股份来源包括个人二级市场买卖的股份、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减持数量与比例
根据计划,陈有甫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
| 陈有甫 | 120,330 | 0.02% |
减持方式与时间
本次减持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实施时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告同时强调,截至披露日,陈有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风险提示与影响分析
双林股份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减持时间、价格及数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综合决定。不过,公司明确表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告指出,陈有甫作为公司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曾承诺“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截至目前,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表示,将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督促陈有甫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减持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结语
本次减持计划属于公司高管正常的个人资金安排,减持比例较小(占总股本0.02%),对公司整体股权结构及经营层面影响有限。市场投资者可关注后续减持进展公告,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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