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黎兆齐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大气环境污染,昨日,南宁市发布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告知书,告知市民南宁市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
●限放区范围及要求
限放区为示意图黄色区域,限放区只能在规定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具体范围:南宁绕城高速、大学西路、鹏飞路、邕江北岸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公墓。
规定时段包括:①农历除夕全天;②正月初一全天;③正月初二至初六每日的上午7时至晚上12时;④正月十五上午7时至晚上12时。
●禁放区范围及要求
禁放区为示意图红色区域,禁放区范围内全天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具体范围: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长虹东路、长岭大道(规划)、那况路(规划)、金川路、那安快速路、南宁绕城高速、大学西路、鹏飞路、邕江北岸、西明大桥、邕江南岸、南宁绕城高速、玉洞西立交、南宁外环高速、那马北互通、兰海高速、那安快速路、梁村大道、蒲兴大道、良信路、腾鲤路、梁村大道、橙山路、五合大桥(规划)、邕江北岸、泉南高速公路、南宁东收费站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含环线道路,不含公墓)。
特别提醒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期间,全天全时段禁止在任何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可拨打报警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