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太原某房地产项目以“零首付”“商住两用”“可按揭贷款”为噱头,大肆宣传,让滞销多年的楼盘一夜爆红。”彼时渴望拥有一处创业与居住兼具空间的杨先生,在诱人的宣传下,头脑发热,在未仔细研读合同的情况下草率签字,在晋城银行贷款买房,自此被死死套牢,陷入了无尽,名副其实的“房奴”生涯。
8年来,杨先生恪守承诺,月月按时偿还3700多元月供,累计还款已达30余万元。然而让他吃惊的是,当初60万元的贷款,还款八年之后,欠款仍高达56万元。“越还越不对劲,感觉本金几乎没减少,”带着疑虑,他重新翻阅了尘封的购房合同与借款合同,真相让他脊背发凉:“说好的80平方米房子总价64万元,合同上却变成了每平方米10718.93元,总价853334元;所谓的‘零首付’根本就是是个骗局,借款合同上明确写着首付比例25%,开发商是通过虚构首付已缴的虚假资料,才促成了这笔贷款。”在该地产项目,杨先生这样被套牢的“房奴”有大几百户。

按照根据我国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相关政策,商住两用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而晋城银行不仅未对开发商提供的虚假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甚至默许、配合了“零首付”的基本事实,发放了期限长达30年的贷款,直接助推了骗局的发生。
据悉,该房地产项目于2015年建成,共2栋楼1485户,因销售惨淡,开发商便与晋城银行暗通款曲,祭起了零首付的大旗。“当时售楼员说得天花乱坠,说8000元一平方米,零首付就能拿下,商住两用特别灵活,贷款能办30年,每月还款压力小。”回忆起购房时的场景,杨先生仍追悔莫及,“我当时满心都是拥有自己房产的喜悦,根本没心思细看合同条款,销售人员催着签字,我就跟着流程签了字,现在想来,那就是个精心设计的陷阱。”
2021年,晋城银行合并至山西银行。2025年7月7日,杨先生与多名受害者联名向山西省金融监管局反映情况,诉求晋城银行承担过错责任,妥善解决贷款问题。
9月5日,山西省金融监管局作出回复,“针对原晋城银行太原分行违规办理该房地项目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行为,我局已实施行政处罚,对原晋城银行太原分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原晋城银行消费金融部副总裁郭某警告。”
确认原晋城银行太原分行存在违规,责令改正,但未明确整改具体措施与时限。
“我们以为监管部门的处罚能带来转机,于是按照建议去山西银行太原分行协商。”谈及协商过程,杨先生满是失望:“该行办公室杨姓主任全程推诿塞责,只说‘需请示领导’,既不通知开发商参与,也不跟我们谈具体解决方案。”更让受害者们无法接受的是,9月23日收到的《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告知书》中,银行不仅拒绝了我们的核心诉求,还要求我们继续履行贷款合约,还以“该事件如果媒体曝光,银行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相威胁。
为核实处罚真实性,杨先生等人于10月22日申请公开《处罚决定书》等信息,但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官网链接,从2017年1月至2025年12月逐笔查找,始终未找到相关处罚信息。“按照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应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种‘只说不晒’的处罚,根本就是纸面文章,起不到任何惩戒作用。”
“银行如果能认真审核一下,稍微负责任一点,这个骗局根本就无法得逞。”杨先生无奈地表示,“我承认自己轻信宣传有过错,但开发商虚构首付资料、银行违规放贷,才是导致这场纠纷的根本原因,他们的过错比我严重得多。”
杨先生认为,莫说是假处罚,即使是真处罚30万元,于银行而言,远低于违规放贷的收益,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受害者仍要为银行与开发商的过错持续买单,承受着“房奴”的痛苦;对相关责任人仅作警告处分,更无法实现“问责到人”的效果。
杨先生觉得,山西省金融监管局的“纸面处罚”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山西银行拒不担责的态度违背了金融机构的责任与担当,这场涉及上百户家庭的纠纷,亟需上级监管部门介入核查,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让我们这些受害者不再为他人的过错买单。
来源:五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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