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罚单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对其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474598万元,并处罚款245.6万元;对郭某燕(零售信贷业务部)罚款1万元。
来源:蓝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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