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对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对闫强(时任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警告;对欧阳艳(时任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高级经理)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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