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北京海关获悉,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近日发现一名旅客携带净重为710克的两件黄金制品出境。海关提醒旅客,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超量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需如实向海关进行申报。
据介绍,在首都机场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出境航班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即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过机图像存在异常。经关员开箱查验,在其手提行李中查获黄金制品两件,净重710克。据该旅客自述,上述黄金制品为境内购买所得。

首都机场海关查获710克黄金制品
海关提醒旅客,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携带黄金在50克(含)以内的旅客,可携带黄金饰品或制品出境,无需申报,海关径予放行。携带超过50克的旅客出境,需如实向海关进行申报,且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否则不予出境,包括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携带金银出境许可证》;提供原入境时的海关申报单(且复带出境重量不超过申报量);若为境内购买的黄金制品(如旅游购物),需提供国内经营单位开具的特种发货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若旅客以藏匿、伪装、瞒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属走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鹿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