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赵生杰 通讯员 田鹏飞)“300多元的水果,钱数虽然不多,但对于我经营的小水果店来说确实是很大的损失,因为这件事导致我和我媳妇吵架,发生了家庭矛盾,希望民警能帮帮我!”11月22日,公安阎良分局凤凰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水果店店主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原来,当日一顾客买了价值300元的水果,由于店主忙碌,没有核实就让顾客离开,直到打烊核对账单才发现300元并未到账。
民警随即调取公共监控视频,发现一名男顾客在挑选完榴莲、车厘子等水果后进行付款时,将手机付款码在收银机上扫描付款,并未扫描成功后该顾客提着水果离开。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多方调查联系,最终找到这名顾客,该顾客表示因有急事,自己也并未注意,直到民警联系自己时才发现未付款成功。随后,该顾客前往水果店给店主支付了300元水果钱,并表示歉意。11月27日,水果店店主将一面锦旗送到派出所,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凤凰路派出所提醒广大群众,扫码付款后,主动向商家展示支付成功页面,确认商家后台到账后再离开,避免“漏付”“付错账户”。广大商家朋友,要及时开通“支付到账通知”,实时接收扣款或到账反馈,避免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