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日,新疆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贷款、票据业务、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75万元。

同时,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被罚款25万元,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被罚款20万元。相关责任人于立盛被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张忠辉、吴刚、刘娟被警告。
实际上,早在2021年,乌鲁木齐银行就因关联交易问题收到“罚单”。2021年6月,新疆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乌鲁木齐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未按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审批,对关联方授信超比例;未有效开展同业业务风险管理。新疆银保监局对乌鲁木齐银行处以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