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杭州银行(600926)宁波分行食堂所售食品上榜,成为本次通报的重点涉事主体之一。

本次抽检结果显示,杭州银行宁波分行食堂销售的沼虾(淡水虾),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恩诺沙星是水产、畜禽养殖中常用的广谱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动物的感染性疾病。针对淡水虾,我国明确规定其体内恩诺沙星及其代谢物的总残留量不得超过100μg/kg。
而本次抽检结果显示,该食堂所售沼虾的恩诺沙星检出值达1160μg/kg,是国家标准限量的11.6倍,属于典型的兽药残留违规。这类超标问题通常源于养殖环节——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剂量,或是未遵守药物“休药期”规定,使得药物尚未完全代谢的水产品流入了市场。
从健康影响看,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不仅可能加重人体肝肾代谢负担,还会促使肠道细菌产生耐药性,削弱同类人用抗生素的临床疗效,对儿童、孕妇等群体的健康风险更为突出。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杭州银行宁波分行成立于2009年5月25日,其经营地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672弄9号、惊驾路680、688、696号及汉德城公寓1、2、3号。该分行经营范围涵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商业银行常规业务。
根据2024年年报数据,其员工人数为629人,资产规模达818.6亿元——在杭州银行各分行中,这一资产规模位列第三,仅次于北京分行(1162.1亿元)与上海分行(837.6亿元)。
除该行食堂外,本次抽检还涉及餐饮企业、农贸市场摊位等主体:宁波北慈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汪刺鱼、慈溪市观海卫红飞餐饮店的胡萝卜等食品,分别存在恩诺沙星、噻虫胺等项目不达标情况。